当前位置:主页 > 会员风采 > 会员之声 > 正文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要求

发布时间:2011-05-17 16:24:5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33 字体: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要求

 

   时间:2011-04-25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评选工作,是在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由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推进委员会组织实施。从2011年起,实行网上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产品是在《2011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指定范围内。

  二、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三、企业网上填报资料,提供纸质材料一份作为存档件。

  四、网上相关内容填写说明:

  1.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根据申报产品的执行标准确定,要求提供省级检测机构出具连续三年的检测报告。

  2.产品认证:产品通过认证的情况。

  3.质量管理认证:企业通过ISO系列、GAPGMPHACCP等质量管理认证情况。

  4.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机构、检测机构、人员与制度建设。

  5.员工培训:企业举办质量管理培训,填写培训时间、内容、人次、地点等相应内容。

  6.售后服务:售后跟踪服务情况。

  7.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企业发展的科学技术水平,

  8.产品科技含量。申报产品的科学技术实力。

  9.产品地方特色。指该产品所包含的传统元素,地域经济特征。

  10.与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产品在市场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较的特征。

  11.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近几年企业每年用于科研与开发的经费投入情况。

  12.自主知识产权。指企业拥有除商标权以外的新产品技术、发明、工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包装等方面的知识产权。 

  五、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

  1.《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注册商标;

  3.省级检测机构按照申报产品执行标准出具连续三年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4.产品执行标准;

  5.质量控制和管理文书;

  6.前三年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前三年税收证明;

  8.申报产品曾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提供相关证书;申报产品获得科技成果奖的,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申报产品获得专利的,提供产品专利证书及地级市以上知识产权部门对申报单位知识产权有效性的意见; 

  9.免税产品的,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10.其他相关证书、证明;

  六、纸质存档件的制作要求:

  1.纸质存档件是网上申报资料的纸质化保存形式,统一使用A4纸规格。附件资料,是全部原件的复印件。

  2.纸质材料打印清晰,复印件清晰完整,加盖申报企业章。网上填报资料与纸质资料内容一致。

  3.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制作好纸质存档件,携相关资料的原件,向当地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产品类别对应的农业、畜牧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申请资料核对。经核实后的存档件,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名盖章报送省名推委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10楼

Copyright (c) 2009-2010 广东粮食行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100339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