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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粮协《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8 14:25:24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1 字体:

 粤粮协〔2018〕2号

 

关于转发中粮协《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有关企业:

    现转发中粮协《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18〕11号),请按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全国首批放心粮油示范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必须是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一次性向中粮协交纳2018年至2020年三年会费(普通会员会费标准2000元/年);

2.企业相关资质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监管办法(试行)》条件;

3.尚未入会的企业,可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入会申请并交纳三年会费;

4.认定企业必须是省协会会员。

    二、申报材料:企业相关材料按《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监管办法(试行)》条件提交。文件可到中粮协官网(www.chinagrains.org.cn)放心粮油相关制度专栏下载。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应于4月15日以前向省协会提交《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请发电子版),申报书请到中国粮食行业网(www.chinagrains.org.cn)放心粮油相关下载专栏下载。

2.请各地级市粮食行业协会做好审查推荐工作。没有成立协会的地方,商请当地粮食局协助审查推荐。

3.中粮协对我省协会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在中国粮食行业网进行公示,对合格者认定为放心粮油示范企业,颁发证书和标牌。

    四、联系方式:

1.省粮协:肖华莉  李培勇  020—83517150

电子邮箱:gdpags@126.com

2.中粮协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兆轩  朱震

联系电话:010-66095167  66088996

电子邮箱:zglx_hyc@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账  号:0200013309014402959

户  名: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行  号:102100001338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18〕11号)

 

 

 

 

 

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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