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粮协《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粮协〔2018〕2号
关于转发中粮协《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有关企业:
现转发中粮协《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18〕11号),请按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全国首批放心粮油示范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必须是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一次性向中粮协交纳2018年至2020年三年会费(普通会员会费标准2000元/年);
2.企业相关资质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监管办法(试行)》条件;
3.尚未入会的企业,可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入会申请并交纳三年会费;
4.认定企业必须是省协会会员。
二、申报材料:企业相关材料按《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监管办法(试行)》条件提交。文件可到中粮协官网(www.chinagrains.org.cn)放心粮油相关制度专栏下载。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应于4月15日以前向省协会提交《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请发电子版),申报书请到中国粮食行业网(www.chinagrains.org.cn)放心粮油相关下载专栏下载。
2.请各地级市粮食行业协会做好审查推荐工作。没有成立协会的地方,商请当地粮食局协助审查推荐。
3.中粮协对我省协会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在中国粮食行业网进行公示,对合格者认定为放心粮油示范企业,颁发证书和标牌。
四、联系方式:
1.省粮协:肖华莉 李培勇 020—83517150
电子邮箱:gdpags@126.com
2.中粮协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兆轩 朱震
联系电话:010-66095167 66088996
电子邮箱:zglx_hyc@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账 号:0200013309014402959
户 名: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行 号:102100001338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性放心粮油示范仓储(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粮协函〔2018〕11号)
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