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粮协四届执行会长年轮值制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09:59:14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0
粤粮协〔2018〕4号
关于省粮协四届执行会长年轮值制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协会2018年1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执行会长年轮值制征求意见会议(粤粮协〔2018〕1号),经确认,现决定省粮协四届理事会执行会长2018年—2021年度年轮值制安排如下:
2018年度,由陶琳岩、郭少锋两位执行会长负责;2019年度,由林俊波、郑永钊两位执行会长负责;2020年度,由陈茂玲、潘璧坚两位执行会长负责;2021年度,由黄智勇、王秩西两位执行会长负责。
按照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执行会长的职权:
(一)根据年轮值执行制,负责组织执行当年协会活动;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专业委员会等有关会议;主办研讨会、座谈会等;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有关落实情况。
(四)当年执行会长至少安排两次年度活动,负责协会的年会;主办研讨会、座谈会;组织国内外考察、经贸洽谈合作等。组织形式用共同主办或分头主办,由当年轮值的两位执行会长商定。秘书处给予协调配合。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8年3月6日